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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條號查詢

行政/勞工/勞工保險
中華民國99年6月17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1字第0990140233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條文(中華民國103年2月14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24618號公告第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五款、第五條第二項、第七條第二項、第九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序文所列屬「勞工保險局」之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17日起改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轄;第四條第四款所列屬「勞工保險局」之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17日起改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管轄;第二條第二項、第五條第一項第十一款、第九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一項序文、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所列屬「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17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
自第1條至第13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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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001,3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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