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93年1月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24949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第三條、第九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增訂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本條例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93年5月28日行政院院臺內字第09300022486號令發布第二條、第三條、第九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二條至第三十四條定自94年1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91年4月2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075610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54年1月28日總統(54)臺統(一)義字第565號令制定公布全文三十四條,自公布日施行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內政/營建
中華民國54年1月28日
中華民國93年1月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24949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第三條、第九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增訂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本條例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93年5月28日行政院院臺內字第09300022486號令發布第二條、第三條、第九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二條至第三十四條定自94年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