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1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700125391號令修正公布第三十四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1年1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97431號令修正公布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九條、第五十三條條文(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1010154558號公告第九條第二項、第十二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十八條第二項、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七條第二項、第四項、第四十九條第四項、第五十二條之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三項、第五十五條第二項、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所列屬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之權責事項,自102年1月1日起改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管轄)
- 中華民國92年2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017720號令修正公布第五十二條之二條文
- 中華民國91年4月2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075640號令修正公布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條文
- 中華民國89年1月1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002260號令修正公布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八條;增訂第五十二條之一、第五十二條之二條文
- 中華民國81年4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783號令修正公布刪除第七十四條條文
- 中華民國70年1月12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十三條、第四十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64年1月17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八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二條及第五十四條;並刪除第十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60年5月5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六十條條文
- 中華民國58年1月27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七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