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10月4日財政部台財產管字第1120032288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十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112年7月7日財政部台財產管字第11200201760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之一、第十八條、第二十條條文
- 中華民國110年9月28日財政部台財產管字第11000268880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第三十六條;增訂第十三條之三條文
- 中華民國110年3月3日財政部台財產管字第11000036940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8年4月9日財政部台財產管字第10800085570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增訂第八條之一、第九條之一、第十三條之二條文
- 中華民國106年8月2日財政部臺財產管字第1060022555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二十二條、第四十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4年6月10日財政部臺財產管字第10400154150號令修正發布第七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二條、第四十七條;增訂第十三條之一條文,自發布日施行,但第二十二條條文,自102年12月27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5日財政部臺財產管字第1020036736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四十七條,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6年11月2日財政部臺財產管字第0964001885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五條、第十五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七條;增訂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1010154558號公告第二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列屬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之權責事項,自102年1月1日起改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管轄)
- 中華民國90年9月3日財政部臺財產管字第0900021539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四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