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1年11月2日經濟部經商字第11102429870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五點,並自112年5月18日生效 中華民國104年2月9日經濟部經商字第10402401960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五點,除第三點第六款標示製造年月之規定自公告後二年生效外,其餘自公告日生效 中華民國95年9月8日經濟部經商字第09502426100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五點,並自公告後六個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