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2341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五十條之二條文
- 中華民國105年1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154541號令修正公布第一條至第三條、第五條、第五條之一、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五條之一、第四十五條之三及第五十條;茲增訂第三十四條之一至第三十四條之三及第四十四條之二條文;刪除第五條之二、第六條、第二十九條之一、第四十五條之二及第四十九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0年6月2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13530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條、第十條之一、第十二條、第五十條之一;增訂第四十五條之三;刪除第十條之二條文(中華民國101年5月15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31134號公告第三條第二項、第五十條第一項所列屬「行政院新聞局」關於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之主管機關權責事項,自101年5月20日起改由「文化部」管轄;第四十五條第二項所列屬「行政院新聞局」之權責事項,自95年2月22日成立後改由其管轄)
- 中華民國95年6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8707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92年12月2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239031號令修正公布第一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五條、26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二十九條之一、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五十條;增訂第五條之一、第五條之二條文
- 中華民國92年1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007600號令修正公布第十條、第十二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增訂第十條之一、第十條之二、第十二條之一、第十二條之二、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四條之一、第五十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88年4月2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800084080號令修正公布第四十四條條文
- 中華民國82年8月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3757號令修正公布刪除第二十條條文
- 中華民國71年6月7日總統臺統(一)義字第331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至第四條、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二條至第四十四條;增訂第十四條之一、第二十九條之一、第四十五條之一、第四十五條之二條文
- 中華民國65年1月8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五十一條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新聞/廣播電視
中華民國65年1月8日
中華民國71年6月7日總統臺統(一)義字第331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至第四條、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二條至第四十四條;增訂第十四條之一、第二十九條之一、第四十五條之一、第四十五條之二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