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2331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七十五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106年12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146591號令修正公布第三十三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5年1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15452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七十七條,自公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6年1月2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11661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中華民國100年12月16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00109431號公告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列屬「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1年1月1日起改由「行政院相關業務處」管轄)(中華民國101年5月15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31134號公告第三條第一項、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列屬「行政院新聞局」之權責事項(含中央主管機關之權責事項),自95年2月22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後改由其管轄)
- 中華民國92年12月2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23904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第六十八條;增訂第三十七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92年1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006880號令修正公布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九條條文
- 中華民國90年5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9000106640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第六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89年1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011900號令修正公布第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88年2月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800021600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七十六條(原名稱:有線電視法)
- 中華民國82年8月1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3912號令制定公布全文七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