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355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五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241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249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第六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七條;增訂第十五條之一;刪除第十八條至第二十條條文
- 中華民國96年7月1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9621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二十七條(原名稱: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中華民國102年7月19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141353號公告第二條、第六條第一項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之權責事項,自102年7月23日起分別改由「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管轄)
- 中華民國94年2月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016871號令修正公布第七條、第九條、第十四條、第十四條之一、第十八條;增訂第九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89年7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177710號令修正公布第十條、第十四條;並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89年1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011950號令修正公布第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88年4月2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800084050號令修正公布第九條條文
- 中華民國86年12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600280530號令修正公布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增訂第六條之一、第八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79年12月1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7210號令制定公布全文二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