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1年10月5日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110101248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9年9月14日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090101715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附表
- 中華民國105年7月7日衛生福利部部授疾字第1050100825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第十二條、第十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4年3月23日衛生福利部部授疾字第1040100221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附表
- 中華民國102年8月5日衛生福利部部授疾字第1020103022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三條、第六條、第七條;刪除第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97年1月4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疾字第0960001302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九條,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3年6月25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疾字第093000059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九條,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傳染病疫情監視及預警體系實施辦法)
- 中華民國90年5月10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疾管字第090003170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六條,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