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1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101667613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第九條條文
- 中華民國110年6月4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10166392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十四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之一至第二十五條之五、第三十條;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七條文,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110年6月3日施行
- 中華民國110年4月7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101661994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四條、第八條至第十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五條之二、第二十五條之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9年4月20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091662474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二條、第二十三條;增訂第二十五條之一至第二十五條之五、第二十九條之一至第二十九條之六條文及第四章之一、第五章之一章名(原名稱: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住宿式機構藥商補償紓困辦法)
- 中華民國109年3月12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09166145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三十條,自109年1月15日施行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衛生/防疫
中華民國109年3月12日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1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101667613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第九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