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衛生/保健
中華民國86年3月19日
中華民國112年2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1021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四十七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112年3月20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25005696號令發布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定自112年4月1日施行;第九條第二項、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三項有關販賣菸品有同條第一項第三款情形之罰責,定自113年3月22日施行;其餘條文,定自112年3月22日施行)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