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7年4月27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1071260203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八條,除第七條、第十條、第十四條第1項、第3項及第二十三條自107年6月1日施行外,其餘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2年8月1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1022660188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第二十八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1年11月6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1012660268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八條,自102年1月1日施行;但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第二十四條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8年4月22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0980067880號令修正發布第十八條條文之附件一
- 中華民國97年10月6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0972600390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第十條、第三十九條條文
- 中華民國95年8月2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0950031169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四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91年8月22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0910051165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90年10月2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0900060677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三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89年12月30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0890039917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四十八條,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84年6月5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84028174號令修正發布第十六條、第三十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84年2月24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8400421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四十七條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衛生/健保
中華民國84年2月24日
中華民國101年11月6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1012660268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八條,自102年1月1日施行;但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第二十四條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