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3年6月19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1031260415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七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1年10月30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101266025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七條,自102年1月1日施行(原名稱: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及經濟特殊困難者認定辦法)
- 中華民國99年7月28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099260021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三條;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97年12月8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0972600495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92年7月10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092260016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七條,自發布日施行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衛生/健保
中華民國92年7月10日
中華民國101年10月30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101266025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七條,自102年1月1日施行(原名稱: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及經濟特殊困難者認定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