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農業部農人字第1120251140號令廢止 中華民國92年7月31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0920141231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三條條文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暫行編制表」;本規程92年7月31日修正發布之第六條至第九條,自91年5月2日施行 中華民國91年4月3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091012063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三條 中華民國88年6月29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人字第88080326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三條,並自88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