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2年12月6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1021742932號令修正發布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94年7月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林務字第0941740545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七條;刪除第十六條條文(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1010154558號公告第六條所列屬「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之權責事項,自102年1月1日起改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管轄)
- 中華民國90年12月1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0)農林務字第90162008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三十二條
- 中華民國88年11月3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林字第88030962號令修正發布第十四條、第三十條條文
- 中華民國83年12月3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3)農林字第3159194A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78年11月17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字第8151839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三十一條,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71年2月9日經濟部經農三字第0425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第四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條文
- 中華民國68年9月6日經濟部經農字第28981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四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增訂第九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64年6月17日經濟部經農字第13403號令公告第二十八條暫停適用一年
- 中華民國61年6月2日經濟部經農字第15170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第十條、第十四條、第十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60年3月5日經濟部經農字第07861號令修正發布刪除第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57年4月20日經濟部經臺農字第14112號令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