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38661號令修正公布第四十三條;增訂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中華民國110年8月23日行政院院臺勞字第1100025012號令發布,定自110年10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6年1月1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05891號令修正公布第六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中華民國106年4月21日行政院院臺勞字第1060011491號令發布,定自106年5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4年7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7231號令修正公布第四條條文(中華民國104年10月5日行政院院臺勞字第1040046667號令發布,定自104年7月3日施行)
- 中華民國98年7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16516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六十六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100年4月26日施行)(中華民國103年2月14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24618號公告第四條所列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17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
- 中華民國91年5月2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08410號令修正公布第三十條條文
- 中華民國89年7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177640號令修正公布第三條、第十一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條文
- 中華民國77年6月27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四十五條
- 中華民國32年5月31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四十三條刊國民政府公報字第575號
- 中華民國21年9月27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四十四條刊國民政府公報洛字第2十1號
- 中華民國19年3月17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四十條刊國府公報字第422號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勞工/勞資關係
中華民國19年3月17日
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38661號令修正公布第四十三條;增訂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中華民國110年8月23日行政院院臺勞字第1100025012號令發布,定自110年10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