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0年6月8日勞動部勞動保2字第1100140321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七條;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107年3月28日勞動部勞動保3字第1070140138號令修正發布第六十七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6年5月2日勞動部勞動保2字第1060140199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5年10月5日勞動部勞動保2字第1050140549號令修正發布第四十三條、第八十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4年11月9日勞動部勞動保2字第1040140602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十四條、第九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4年2月2日勞動部勞動保2字第1040140052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四條、第六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七十八條、第八十二條、第九十四條、第九十六條;刪除第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3年4月10日勞動部會勞動保2字第1030140128號令修正發布第四十三條、第五十六條;增訂第九十五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102年7月26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2字第1020140451號令修正發布第三十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九條之一、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七條、第六十九條、第九十九條;增訂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除102年7月26日修正發布之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七條自102年1月1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103年2月14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24618號公告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所列屬「勞工保險局」之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17日起改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管轄;第二條第二款、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二項所列屬「勞工保險局」之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17日起,勞工保險基金投資及運用業務,改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轄;其他業務改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管轄;第四條第一項序文、第二項、第五條、第六條所列屬「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17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
- 中華民國101年5月18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2字第1010140194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三條、第十七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1年1月30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2字第1010140018號令修正發布第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八條、第六十九條;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99年11月19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2字第0990140488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五條、第四十三條、第七十八條、第八十四條條文
- 中華民國98年2月26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二字第0980140087號令修正發布第九十九條;增訂第九十八條之一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7年12月25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二字第0970140644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九十九條,並自98年1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92年5月14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二字第0920026704號令修正發布第七十六條條文
- 中華民國92年2月26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二字第0920009241號令修正發布第十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七條條文
- 中華民國90年9月12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九十勞保一字第0043112號令修正發布第四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85年9月13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勞保一字第134771號令修正全文九十七條
- 中華民國78年9月15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勞保一字第22950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68年9月11日內政部臺內社字第24578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一0九條
- 中華民國62年11月20日內政部臺內社字第556513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九條、第二十三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一條、第七十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58年7月11日內政部修正發布全文一六三條
- 中華民國49年3月1日內政部訂定發布全文一二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