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9年6月10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90006427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條之一、第十九條、第二十六條;增訂第十條之二、第四十條之一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109年7月7日行政院院臺金字第1090021932號令發布定自109年8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2441號令修正公布第三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104年3月19日行政院院臺金字第1040013918C號令發布,104年2月4日修正公布之第三條,定自104年4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98年5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12197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第三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七條文;增訂第十條之一、第二十五條之一、第二十五條之二、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98年7月27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0980044212號令發布定自98年8月1日施行)(中華民國101年6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34960號公告第三條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1年7月1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 中華民國91年7月1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42260號令制定公布全文四十一條(中華民國91年10月31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0910054773號令發布定自92年1月1日施行)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
中華民國91年7月17日
中華民國109年6月10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90006427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條之一、第十九條、第二十六條;增訂第十條之二、第四十條之一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109年7月7日行政院院臺金字第1090021932號令發布定自109年8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