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1120501296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第十四條條文
- 中華民國112年5月22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1120500588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二十四條之四條文
-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8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1110033899號令修正發布第十條條文
- 中華民國111年2月8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1110004395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第十五條;增訂第九條之一、第十條之一、第十九條之一;刪除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四條之二條文
-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0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1100036209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條文,並自111年1月4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9年9月23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1090027546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第十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9年7月6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1090019651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第十九條;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四條之二條文,原第二十四條之一遞改為第二十四條之三
- 中華民國109年2月4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1090002946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第十五條、第十九條;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107年2月12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1070004234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第十九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6年6月12日司法院院臺廳司一字第1060015889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第十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4年5月29日司法院院臺廳司一字第104001475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三十一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0年11月9日司法院修正發布全文七十九條
- 中華民國82年6月30日司法院修正發布全文七十三條
- 中華民國71年9月25日司法院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69年8月25日司法院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65年3月4日司法院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59年6月1日司法院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41年11月15日司法院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37年8月9日司法院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