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1年6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075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二十七條,除第十二條施行日期由考試院定之外,自公布日施行(中華民國111年8月1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11100055001號令發布之「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二條條文,自112年1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89年7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177720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一條條文
- 中華民國85年1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500004660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增訂第十四條之一至第十四條之三、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36年7月11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32年1月4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第十三條、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四條條文
- 中華民國28年10月23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二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