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5年9月18日臺北市政府(95)府法三字第09532354500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五條條文 中華民國94年8月3日臺北市政府(94)府法三字第09415555800號令修正公布(原名稱:臺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87年9月10日臺北市政府(87)府法三字第8706424800號令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