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1年9月14日臺北市政府(111)府授財務字第11130262021號函自中華民國111年9月14日停止適用
- 中華民國101年11月26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財務字第10131545000號函修正發布第六點、第十六點、第十七點、第十九點、第二十點、第二十二點、第三十四點、第四十三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 中華民國97年6月2日臺北市政府(97)府授財務字第097312678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93年3月18日臺北市政府(93)府財一字第093042192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82年2月24日臺北市政府(82)府財一字第82011419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75年4月8日臺北市政府(75)府財一字第8221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71年10月6日臺北市政府(71)府財一字第45258號函訂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