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9年6月5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授財支字第1093021771號函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107年5月4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授財支字第1076000930號函修正,並自107年5月15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8年8月3日臺北市政府(98)府授財支字第09832224000號函修正第六點,自即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98年5月26日臺北市政府(98)府授財支字第09830689800號函訂頒,自即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