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1年12月6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111)北市工地企字第1113028079號函修正,自111年11月23日生效
- 中華民國111年6月8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111)北市工地企字第1113016314號函修正,溯及111年4月18日生效
- 中華民國110年5月28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110)北市工地企字第1103017276號函修正,自110年4月27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9年6月11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109)北市工地企字第1093012528號函修正,自109年4月30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8年7月12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108)北市工地企字第1083016739號函修正,自108年7月20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7年4月20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107)北市工地企字第10731106400號函修正,自函頒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6年4月28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106)北市工地企字第10631232000號函修正,並自函頒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5年5月13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105)北市工地企字第10531483100號函修正發布第一點、第三點
- 中華民國104年3月10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修正發布第三點
- 中華民國103年4月25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五點(原名稱:臺北市大地工程處山坡地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 中華民國99年3月25日臺北市大地工程處訂定發布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06-09-2010
中華民國99年3月25日
中華民國109年6月11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109)北市工地企字第1093012528號函修正,自109年4月30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