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7月3日臺北市政府政風處(112)北市政人字第1123005366號函修正第四點,自函頒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7年8月9日臺北市政府政風處(107)北市政人字第1076004065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二十點,自函頒日生效(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政風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要點)
- 中華民國105年9月23日臺北市政府政風處(105)北市政人字第10531065400號函修正第七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4年6月12日臺北市政府政風處(104)北市政人字第10430785800號公告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二十一點(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政風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
- 中華民國102年9月18日臺北市政府政風處(102)北市政人字第10231156800號簽修正發布第一點、第三點及第八點
- 中華民國98年11月9日臺北市政府政風處(98)北市政人字第09831545400號簽修正發布第一點及第十六點
- 中華民國95年2月6日臺北市政府政風處(95)北市政人字第09530155900號簽訂定公布實施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23-05-2006
中華民國95年2月6日
中華民國112年7月3日臺北市政府政風處(112)北市政人字第1123005366號函修正第四點,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