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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通用
中華民國99年5月11日行政院院授研訊字第0992460478號令修正發布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三條條文
  • 公文程式條例 第十二條之一(公文為電子文件之管理)

    機關公文以電報交換、電傳文件、傳真或其他電子文件行之者,其制作、傳遞、保管、防 偽及保密辦法,由行政院統一訂定之。但各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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