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內政/役政
中華民國102年4月8日內政部役政署臺內役字第1020831149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 徵兵規則 第三十六條

    內政部、國防部應協調行政院衛生署及醫療相關機關(構)共同組成役男體位審查會,辦理 役男判定免役體位與體位判等疑義案件之審議及替代役役男傷殘等級檢定案件之備查。 前項役男體位審查會設置要點,由內政部會商國防部定之。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