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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司法/院務
中華民國101年1月5日司法院院台廳司一字第1010000646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二十八條;並自101年1月6日施行
  • 法官法 第十三條(法官職務執行之基本原則)

    法官應依據憲法及法律,本於良心,超然、獨立、公正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法官應遵守法官倫理規範,其內容由司法院徵詢全國法官代表意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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