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12.01.11 法制字第11202501540號書函
- 法務部就有關「花蓮縣無動力飛行運動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之意見
2.
- 法務部 110.04.08 法律字第11003504580號函
- 民法第823條第1項所稱「法令」,包括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有關耕地限制分割之法律規定,至於該條項之相關解釋性行政規則,於符合該條項之立法意旨及規範目的之前提下,得以之做為行使職權、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之準據,惟其內容不得對人民權利之行使增加農發條例所無之限制,以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3.
- 法務部 110.01.27 法制字第11002501680號書函
- 法務部就有關「宜蘭縣無動力飛行運動管理自治條例」乙案之說明
4.
- 法務部 109.05.14 法制字第10902507210號函
- 法務部就有關「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乙案之說明
5.
- 法務部 107.09.27 法律字第10703514480號書函
- 有關擬增訂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未經許可變更赴陸行程之行政管理措施,如涉及人民出入境權利限制及其違反時處罰者,自應以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法規命令予以規範
6.
- 法務部 107.08.31 法律字第10703512300號函
- 法務部就地方停管單位為解決路邊停車欠費追繳課題,建議提供駕駛人戶籍地址所涉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研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1條所涉行政法不當聯結禁止原則、比例原則認定等意見說明
7.
- 法務部 106.08.08 法律字第10603510110號書函
- 消滅時效制度目的在於尊重既存事實狀態及維持法律秩序安定,與公益有關,且與人民權利義務有重大關係,不論係公法上或私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均須逕由法律明定,不得授權行政機關衡情以命令訂定或由行政機關依職權以命令訂之,始符憲法法律保留原則意旨;另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者,除另定失效日期外,溯及既往失其效力,形同自始無該行政處分存在,且司法實務迭有認為,行政處分既因撤銷而溯及失效,自應回復至處分撤銷前狀態
8.
- 法務部 106.02.22 法律字第10603502010號書函
- 遺族請領撫慰金請求權時效雖明定於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因細則並非法律,且條例未有規定,自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第1項規定,有10年請求權時效,且請求權時效起算時點,類推適用民法第128條前段規定,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另主管機關如經審認遺族請領撫慰金請求權行使,無不得授權情事,因涉刑事案件在大陸拘留已故退休教師遺族,似得委任代理人請領遺族撫慰金
9.
- 法務部 106.01.24 法制字第10602501360號書函
- 行政法上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乃行政行為對人民課以一定義務或負擔,或造成人民其他不利益時,所採取手段與行政機關所追求目的間,必須有合理聯結關係存在,若欠缺此項行政行為即非適法;另消滅時效制度目的在尊重既存事實狀態及維持法律秩序安定,與公益有關,且與人民權利義務有重大關係,不論係公法上或私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均須逕由法律明定
10.
- 法務部 105.10.14 法制字第10502516910號函
- 消滅時效制度目的在於尊重既存事實狀態,及維持法律秩序安定,與公益有關,且與人民權利義務有重大關係,不論係公法上或私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均須逕由法律明定,自不得授權行政機關衡情以命令訂定或由行政機關依職權以命令訂之,始符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意旨;又地方行政機關依法律授權訂定之自治規則,如內容係屬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規定,則為行政程序法所稱法規命令
11.
- 內政部 105.08.10 內授消字第1050428185號函
- 有關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所稱廟會是否包含宗族祭典、集會遊行法規範之集會遊行等活動範圍、以自治條例規範大型群聚活動須事先申請或報備,並於違反時處罰之,是否牴觸憲法原則等疑義
12.
- 法務部 105.05.31 法律字第10503508710號函
- 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係依教師法第14條第5項規定授權所訂定,應屬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宜係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各級學校辦理不適任教師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之依據,而在該辦法未修正前,如擬依上述規定並比照該辦法通報流程辦理通報並提供查詢,屬「無法律明文」規定即蒐集、處理或利用犯罪前科個人資料,不符何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1項但書第1款規定
13.
- 法務部 105.03.03 法律字第10503504240號書函
- 法務部就「監察院就國內地方政府或團體對轄內大型工業建設或嫌惡設施有以回饋金、睦鄰費等名目要求其投資、補助地方建設或活動等,欠缺法律具體授權依據,與未建立有效管理機制等情之審核意見」之說明
14.
- 法務部 104.07.09 法律字第10403507130號書函
- 汽車駕駛人曾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7條第3項規定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又因違反該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時,吊銷執有各級車類駕駛執照等規定是否合理,宜由主管機關審認國家措施目的正當性、手段符合適合性、必要性與狹義比例性等比例原則判斷及交通政策取捨
15.
- 法務部 104.03.30 法制字第10402505220號函
- 法務部就「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19條之意見
16.
- 內政部消防署 103.12.30 消署預字第1031118575號函
- 未成立管理委員會之集合住宅如逾期申報消防安全設備,得比照已成立管理委員會之集合住宅,就受限期改善之數區分所有權人為一個逾期不改善之罰鍰處分
17.
- 法務部 103.12.22 法律字第10303513940號函
- 地方政府議會蒐集申請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之資料是否合法,須視該事項是否屬於執行法定職務之必要範圍,如非屬執行法定職務之必要範圍,須對資料當事人之權益無侵害或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方得為之
18.
- 法務部 103.05.13 法律字第10303505540號函
- 憲法第15、23條、職業訓練法第4-1、31、35條等規定參照,技能檢定證照制度,與限制從業資格係屬二事,辦理技能檢定之職類,非當然排除其他未獲認證之人從事該類業務,而由消費者依需求自由決定是否延請已獲認證者為其處理事務,又政策上對於「技術上與公共安全有關業別」或各該技能檢定職類,如「有較諸執行職業自由之限制,更為重要之公共利益存在」,擬限制從業人員需有技能檢定資格始得職業,則應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命令為之,限制應符合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
19.
- 法務部 102.07.04 法律字第10200118830號函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10條規定參照,醫療法因未有病人申請閱覽病歷相關規定,則當事人自得依上述規定向醫療機構請求閱覽其本人病歷資料,醫療機構即應適用提供閱覽之規定,尚難逕以製給複製本而拒絕其閱覽
20.
- 經濟部 102.04.24 經授務字第10200563670號函
- 處分機關就人民依土石採取法申請之案件,於書件齊備後,自應予以實體審查後依法為准駁之處分,不得不待審查,即以空泛理由暫緩受理人民依法提出之申請
21.
- 法務部 101.12.14 法律字第10103110750號書函
- 行政程序法120、126、145條、各級地方政府回饋金收支預算處理要點第2點等規定參照,該要點就回饋金定義、涵攝範圍及性質與現行法規中「回饋金」涵攝範圍不同,限縮性質「具有『補償』性質」,造成「未具補償性質之經費」適用困難及法律解釋上矛盾,故主管機關宜考量是否修正,以期明確
22.
- 法務部 101.06.22 法律字第10103104090號函
- 法務部就「公務機關辦理統計調查所蒐集個別資料是否受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第10條及第11條規範疑義」之說明
23.
- 法務部 101.06.01 法律字第10100555050號函
- 法務部就「莫拉克颱風災後原住民遷村及農林需用土地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草案及問題之意見
24.
- 法務部 100.03.01 法律決字第1000000483號函
- 有關辦理嘉南三縣市漁民取得海埔新生地所有權事宜,所詢作業要點並非法律位階,似亦無法律授權訂定,如擬單獨作為使申請人取得土地所有權之行政處分依據,容有疑義。又涉及國有財產管理與處分,是否另訂法規,俾供該管縣、市政府遵循,宜洽商國有財產之主管機關
25.
- 法務部 98.03.27 法律字第0980700225號函
- 有關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管理之職權命令及行政規則,經檢討結果,如有牴觸法律保留原則者,應刪除該等規定,或廢止該職權命令。如廢止該職權命令時,為利業務執行,得訂頒行政規則,但其內容不得牴觸或逾越相關法律或法規命令,並不得就法律保留之事項為規定
26.
- 法務部 97.07.21 法律決字第0970700485號函
- 關於法務部因「毒品成癮者單一窗口服務」系統與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辦理資料交換,是否涉及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解釋相關事宜
27.
- 法務部 97.07.02 法律字第0970021074號函
- 關於金融從業人員之資格或其他條件限制之法規,是否違反憲法第15條人民工作權保障之疑慮
28.
- 法務部 96.07.16 法律字第0960015218號函
- 關於違反水利法案件有關行政罰法之適用疑義
29.
- 內政部 96.03.16 台內中營字第0960801348號函
- 原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相關條文規定公告限制使用作為土地使用管制之依據,改依制定自治條例方式或納入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加以規範執行疑義
30.
- 法務部 96.02.09 法律字第0960004593號函
- 直轄市政府擬以經法律授權之自治規則限制人民權利,是否有違法律授權明確性及法律保留原則
31.
- 法務部 95.10.25 法律字第0950040529號函
- 婚姻媒合朝非營利公益性服務機構加以規劃部分,法務部意見認如以法令限制婚姻媒合限於非營利公益性,則營利性婚姻媒合業者即屬違法,但仍應依信賴保護原則予以補償
32.
- 內政部 95.07.11 台內防字第0950108635號
- 有關性騷擾行為一經完成,即實現其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構成要件,因而對於違規事實繼續之行為為連續舉發者,即認定有多次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而有多次違規行為,對此多次違規行為得予以多次處罰,並不生一行為二罰之問題,藉以達成行政管制之目的,然仍須合乎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
33.
- 內政部 95.05.19 台內社字第0950081006號函
- 釋示有關農保加保期間前後罹患傷病之請領給付
34.
- 法務部 95.05.01 法律字第0950700315號函
- 重新檢討因婚姻居間而約定報酬可否作為商業經營之解釋
35.
- 法務部 95.03.08 法律字第0950700170號函
- 稅法上之滯納金是否為行政罰法所稱之罰鍰疑義
36.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4.10.11 簽見
- 大法官解釋所示主管機關應配合科技發展,確保資訊正確及安全方式蒐集指紋,在組織上與程序上有防護措施,以保護人民隱私權,其強調重點在非有必要不得要求人民「按指紋」,此無非為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而解釋
37.
- 法務部 94.05.25 法律字第0940700274號書函
- 「國內規章準則之要素」涉及行政程序法之研析意見
38.
- 法務部 94.03.21 法律字第0940007254號函
- 有關仲裁機構組織章程疑義
39.
- 法務部 93.06.17 法律字第0930022066號函
- 對司法院大法官受理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聲請解釋行政執行法「拘提管收」規定是否有違憲法第8條、第23條規定案,檢送法務部補充意見
40.
- 法務部 93.05.24 法律字第0930013142號函
- 執行土地法第14條所定海岸一定限度土地不得私有範圍劃定工作,應否辦理公告疑義乙案
41.
- 法務部 93.04.21 法律字第0930700194號函
- 聲請解釋「拘提管收」相關規定是否有違憲法第8條、第23條規定疑義之補充意見書
42.
- 法務部 92.04.01 法律字第0920011182號函
- 關於「祭祀公業土地清理要點」是否有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一適用疑義
43.
- 法務部 91.06.11 法律字第0910020666號函
- 關於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六款規定之認定範圍疑義
44.
- 法務部 90.03.01 (90)法律字第005602號函
- 檢送本部對行政訴訟法整建議修正意見彙整表乙份
45.
- 法務部 90.02.15 (90)法律字第003691號函
- 關於行政程序法於九十年一月一日施行後,新訂職權命令是否妥適疑義
46.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0.01.20 簽見
- 本案如認其屬地方制度法第28條所列舉之自治事項者,自得依上開規定制定自治條例以資規定,故主管機關為執行市議會審議總預算之附帶意見所擬制定之自治條例,其適法性似無疑義
47.
- 法務部 89.12.07 (89)法規字第044888號函
- 檢送「行政程序法施行後,中央法規標準法應否配合研修(含職權命令宜否保留)之研究意見」
48.
- 法務部 89.05.26 (89)法律字第013344號函
- 依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本文文義,公務機關只要於法令職掌必要範圍內,且與其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者,即可對個人資料予以利用,主管機關參酌該條文之意旨,本於職權自行審酌認定之
49.
- 法務部 89.05.06 (89)法律字第011825號函
- 關於就經常或重大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並積欠罰鍰者擬公告其姓名或名稱、違規情形及將移送執行取得之債權憑證資料送交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等,得否適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與是否涉及民法及相關法令限制疑義
50.
- 法務部 89.03.06 (89)法規字第000102號函
- 關於「行政程序法」施行後,「中央法規標準法」應否配合研修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