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08.04.24 法律字第10803506340號函
- 公法上不當得利溢領人之繼承人主張限定繼承時,於行政執行之認定上,繼承相關證明文件係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申報或國稅局調查得知財產,非據此即可認定為繼承之全部財產,若行政執行分署對於其財產或執行範圍如有疑義,仍得依行政執行法第26條函請移送機關查明或逕依職權調查
2.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8.04.10 行執法字第10800519000號函
- 法務部就有關「衛生福利部函為有關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義務人,因主張限定繼承之認定疑義,請依行政執行實務經驗表示意見」乙案之意見
3.
- 法務部 107.02.12 法律字第10703500080號書函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15條規定參照,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辦理行政執行案件時,如執行人員已無從經由其他方式掌握義務人行蹤,並經執行人員查知義務人在特定醫療機構有就醫紀錄者,則在符合比例原則前提下,認有向該醫療機構蒐集渠等就醫時所留存聯絡地址、電話等資料之必要,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向醫療機構查調義務人通訊住址電話;另受調查醫療機構提供個人資料,亦可認符合該法第16條但書第2款及第20條第1項但書第2款規定,尚非屬醫療法第72條所定無故洩漏情形
4.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5.12.22 行執綜字第10530010070號函
- 如公費生逾期未償還公費或教育費用,尚不得僅以催繳函為執行名義移送執行,其如已依行政程序法第148條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於不為給付時,機關或學校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名義,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聲請執行;如未為約定,則應依行政訴訟法規定提起給付訴訟,取得勝訴確定判決再聲請強制執行
5.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3.07.04 行執法字第10300538690號函
- 有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向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查詢大額通貨交易檔案資料適法性疑義,屬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規定說明
6.
- 法務部 103.07.02 法檢字第10304522570號函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向洗錢防制處查詢大額通貨交易檔案資料,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所稱法律明文規定之情形,洗錢防制處提供予資料作為行政執行使用,亦符前述第16條得為特定目的外利用規定
7.
- 法務部 102.12.26 法律字第10203514550號書函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強制執行法第19條規定參照,為增進公共利益以及避免債權人權利重大危害,應認相關機關在債權人持法院民事執行處通知或執行名義文件等相關文件申請查詢債務人財產狀況資料時,機關提供債務人財產狀況資料予債務人做為陳報執行法院使用之個人資料目的外利用行為,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8.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2.12.02 行執法字第10200565680號函
- 行政執行法第26條等規定及相關函釋參照,囑託外交部調查義務人國外財產作業流程,由各分署報請行政執行署陳報法務部,轉請外交部辦理
9.
- 內政部 101.12.26 台內地字第1010403642號函
- 民眾因法院處理訴訟案件需要,得依內政部94.06.30台內地字第09400775131號函規定,持法院通知文件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第一類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謄本
10.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1.04.09 行執法字第10100504900號函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建請法務部協調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囑辦理就「將金融帳戶開戶查詢系統之查詢資料擴及金融機構之分行及存款額」、「推動E化電子查扣令」等函復之協調結果
11.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00.11.25 行執一字第1000008225號函
- 行政執行法第26條、強制執行法第119條、民法第334、340條等規定參照,第三人(金融機構)不承認義務人債權或其他財產權存在,或於數額有爭議或有其他得對抗義務人請求之事由,於接受行政執行處命令後十日內,提出書狀向行政執行處聲明異議,強制執行法已明定其處理程序,似無日後金融機構債權確保之疑慮;又金融機構於提供資料予行政執行處,仍維持目前以「紙本」公文方式(依各金融機構密件文書規定)回復,似亦無機密文書處理方式之疑慮
12.
- 內政部 100.08.05 台內地字第1000156606號函
- 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5條及相關函釋參照,地政事務所應受理債權人檢附法院委託辦理不動產拍賣變賣業務公正第三人出具之通知,申請核發第一類謄本,又該通知應載明強制執行案號、債權人姓名、債務人姓名、不動產標示及所需謄本種類等事項
13.
- 法務部 97.08.28 法律決字第0970021385號書函
- 非公務機關擬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債務人之徵信資料,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始得為之
14.
- 法務部 97.08.07 法律決字第0970700471號書函
- 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於法令職掌必要範圍內為之,故檢察署為偵辨轄內竊盜及贓物案件得使用整合性查贓系統電腦資訊
15.
- 法務部 94.12.16 法律決字第0940700810號書函
- 檢送屏東行政執行處業務檢討改進措施及建議事項
16.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3.10.07 行執一字第0930006028號函
- 戶政機關提供戶籍資料、戶籍謄本等資料予公務機關,得否向義務人收取費用疑義
17.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3.09.15 行執一字第0930005597號函
- 有關行政執行署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案件,得否向中央健康保險局調閱義務人於全民健康保險卡所附照片疑義乙案
18.
- 中央健康保險局 93.08.31 健保承字第0930044007號函
- 全民健康保險IC卡之照片係民眾自行黏貼,並未核對其正確性,且健保IC卡應僅供就醫使用,不宜作為人別鑑識或身分證明文件
19.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3.07.21 行執一字第0930004317號函
- 行政執行處因調查所支出之費用,應由移送機關代為預納,有關第三人能否按件向義務人收取查詢工本費用之判斷標準及適法疑義
20.
- 法務部 93.07.15 法律字第0930028433號函
- 有關行政執行處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事件,因執行業務需要向中央健康保險局調閱義務人全民健康保險卡所附照片之適法疑義
21.
- 中央健康保險局 93.07.12 健保企字第0930061574號函
- 全民健康保險IC卡應係保險對象於就醫時繳驗之保險憑證,應僅供就醫使用,故不宜作為身分證明或其他用途使用
22.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3.07.06 行執一字第0936000448號函
- 行政執行處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如對於義務人相片有參考必要,得否向中央健康保險局函請協助,以利公法債權之執行乙案
23.
- 中央健康保險局 93.06.17 健保承字第0930058110號函
- 中央健康保險局因健保IC卡照片黏貼表已註明僅供健保IC卡使用,且相關影像資料檔案已封存,故未便提供義務人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所附照片予行政執行處使用
24.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3.06.04 行執一字第0936000416號函
- 行政執行處因執行業務,有調查義務人資金狀況之必要時,得調閱義務人之證券交易紀錄、期貨交易紀錄、買賣對帳單或報告書等資料
25.
- 中央健康保險局 92.11.20 健保承字第0920037097號函
- 因中央健康保險局健保IC卡相關資料仍在整理分類,故無法提供行政執行之義務人有關全民健康保險卡所附照片乙案
26.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2.11.06 行執一字第0926000878號函
- 行政執行處辦理行政執行事件,得否因調查需要而向中央健康保險局調閱義務人全民健康保險卡所附照片疑義
27.
- 內政部警政署 92.08.29 內授警字第0920005476號函
- 各市、縣(市)警察局口卡片應不得作為受拘提、管收人辨識身分之依據,且口卡片已老舊未更新,故不宜提供
28.
- 內政部警政署 92.06.26 警署戶字第0920086319號函
- 各地方警察局所建立之口卡片資料,應供治安維護事項使用,且該資料相片亦久未更新,故不宜做為行政執行作業之用
29.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2.06.12 行執三字第0926200627號函
- 行政執行處於辦理執行業務時,得因調查需要而向警察機關函調應受拘提人口卡片資料乙案
30.
- 法務部 92.04.03 法律字第0920011605號函
- 財政部函詢有關行政執行法疑義
31.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2.02.18 行執一字第0920001009號函
- 有關行政執行法第26條準用強制執行法第19條規定之案件,行政執行處得依案件需要向金融機構查詢義務人之存款暨其他相關資料
32.
- 法務部 92.01.17 法律決字第0920001154號書函
- 有關請求提供受執行義務人之存款交易明細及租賃保管室或保險箱等資料,是否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33.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1.12.19 行執一字第0910006582號函
- 行政執行案件之義務人對於第三人處之存款不足扣押或低於新台幣2百元者,該存款銀行仍應配合行政執行處核發之執行命令,提供義務人存款帳戶或最近一個月存款往來明細表等資料
34.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0.04.11 行執一字第000912號函
- 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發給受益憑證予購買基金之受益人相關事宜
35.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88.07.02 北市法二字第8820438900號函
- 寺廟縱未登記,只要有獨立財產等要件,仍得為民事訴訟法第40條所稱非法人團體,而有當事人能力,故本案○○宮管理委員會既被認定屬非法人團體,並有獨立財產,而為敗訴確定給付判決,自得申請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