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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民防人員編組通知單」、「民防人員召集通知書」、「民防人員免除召集申請書」、
「民防人員異動報告表」、「民防團隊編組人員名冊」及「民防團隊裝備器材管理名冊」,
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 105.01.08. 台內警字第10508700063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105年1月8日 修正「民防人員編組通知單」、「民防人員召集通知書」、「民防人員免除召集申請書」、
「民防人員異動報告表」、「民防團隊編組人員名冊」及「民防團隊裝備器材管理名冊」,
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民防人員編組通知單」、「民防人員召集通知書」、「民防人員免除召集申請書」
、「民防人員異動報告表」、「民防團隊編組人員名冊」及「民防團隊裝備器材管理名冊」 附件-民防人員編組通知單修正規定 附件-民防人員召集通知書修正規定 附件-民防人員免除召集申請書修正規定 附件-民防人員異動報告表修正規定 附件-民防團隊編組人員名冊修正規定 附件-民防團隊裝備器材管理名冊修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