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類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90.11.06. 公保字第9006293號書函
中央法規
- 訴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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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原行政處分機關之認定,以實施行政處分時之名義為準。但上級機關本於法定職權所為之 行政處分,交由下級機關執行者,以該上級機關為原行政處分機關。
- 公務人員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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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給予加班費、補休假或相當之補償)
公務人員經指派於上班時間以外執行職務者,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休假、獎勵或其他 相當之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