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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條號查詢

行政/衛生/保健
中華民國102年12月4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國健監測字第1020810258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六條,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提供統計資訊收費標準)
自第1條至第6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句點 "." 表示有「之」的條號。
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001,3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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