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1年2月10日國防部國勤後管字第1110033002號令修正發布第四點,並自111年2月8日生效 中華民國110年2月4日國防部國勤後管字第1100029938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四點、第七點、第九點;增訂第七點附件一、附件二 中華民國108年5月28日國防部國勤後管字第1080000921號令修正發布第四點、第七點至第九點,並自108年6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6年7月5日國防部國勤後管字第1060001349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一點,並自106年7月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