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6日中央銀行台央外伍字第1110046571號令修正發布第九點、第二十二點、第二十四點、第二十七點及第二十四點附表一、附表七、附表八、第二十五點附表九、第二十六點附表十、第二十七點附件五、附件六,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10年6月29日中央銀行台央外伍字第110002513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十七點、第十九點、第二十五點、第二十七點、第二十八點及第二十四點附表一、附表四、第二十五點附表九、第二十六點附表十一、附表十二;增訂第五點之一,並自110年7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8年1月29日中央銀行台央外伍字第1080005747號令修正發布第二十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3日中央銀行台央外伍字第1070044518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第四點、第九點、第二十七點及第二十四點附表一、第二十六點附表十,並自107年11月15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6年3月27日中央銀行臺央外伍字第1060013208號令修正發布第四點、第十七點、第二十二點、第二十七點、第三十點、第三十一點及第二十四點附表一、第二十六點附表十一、附表十二,並自106年3月29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4年4月30日中央銀行臺央外伍字第1040016889號令修正發布第二十七點至第二十九點及第二十四點附表四與附表八、第二十六點附表十,並自104年5月3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2年7月30日中央銀行臺央外伍字第1020027658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四點、第五點、第九點、第十點、第十四點、第二十二點、第二十四點至第二十九點、第三十一點,並自102年8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0年8月25日中央銀行臺央外伍字第1000036924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三十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95年7月7日中央銀行臺央外伍字第0950033348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第二十七點、第二十八點、第二十六點之附表10,並自民國95年7月7日生效
- 中華民國95年3月27日中央銀行臺央外伍字第0950017886號令修正發布第二十七點、第二十八點及第二十四點之附表二及附表三,並自95年3月27日生效
- 中華民國94年12月6日中央銀行臺央外伍字第0940049915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三十一點,並自94年12月6日生效
- 中華民國93年4月7日中央銀行臺央外伍字第0930018322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四點至第八點、第十點、第十八點、第二十三點、第二十六點、第二十七點,自93年4月7日施行
- 中華民國92年5月7日中央銀行臺央外伍字第0920013386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二十九點(原名稱:指定銀行輔導客戶辦理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應注意事項)
- 中華民國90年1月8日中央銀行外匯局(90)臺央外伍字第000008340號函修正發布第五點
- 中華民國87年11月18日中央銀行外匯局(87)臺央外伍字第0402392號函修正發布全文八點
- 中華民國87年6月6日中央銀行外匯局(87)臺央外伍字第04011003號函訂定發布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中央銀行/業務
中華民國87年6月6日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6日中央銀行台央外伍字第1110046571號令修正發布第九點、第二十二點、第二十四點、第二十七點及第二十四點附表一、附表七、附表八、第二十五點附表九、第二十六點附表十、第二十七點附件五、附件六,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