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3年8月11日臺北市公共運輸處(103)北市運綜字第10331721400號令修正發布第六點,並自103年8月29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日臺北市公共運輸處(102)北市運綜字第10236477801號令修正發布第九點,並自102年11月11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2年3月18日臺北市公共運輸處(102)北市運綜字第1023007130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一點,並自102年4月1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0年4月13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100)北市交運字第100300250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九點(原名稱:臺北市推動低底盤公車補貼作業要點)
- 中華民國96年6月11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96)北市交二字第09630581600號函訂頒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07-04-3013
中華民國96年6月11日
中華民國103年8月11日臺北市公共運輸處(103)北市運綜字第10331721400號令修正發布第六點,並自103年8月29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