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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考試/考選/高等及普通考試
中華民國111年3月21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11100021021號令修正發布第七條、第十一條條文及第二條附表一(修正僑務行政、文化行政(一般組)及(兩岸組)、新聞(一般組)及(兩岸組)類科部分)、第四條附表二(修正表頭欄及建築工程類科部分),自113年1月1日施行
  • 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七條

    高等、普通、初等考試及特種考試規則,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 前項考試規則包括應考年齡、考試等級、考試類科及其分類、分科之應考 資格、體格檢查標準、應試科目、考試方式、成績計算、限制轉調規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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