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規範基礎

營建類 內政部營建署 111.11.15. 營署水字第1111239880號函
中央法規
  • 第四條
    本法第八條所稱新開發社區、工業區,係指符合下列條件之地區,其申請開發時經主管機 關認定其開發完成時公共下水道尚無法容納其廢污水者: 一、新開發社區:可容納五百人以上居住或總計興建一百住戶以上之社區。 二、新開發工業區: (一)政府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開發供事業設廠之地區。 (二)事業於政府依法劃設供工業使用之土地設廠,其基地面積達二公頃以上者。 前項第一款之新開發社區,其人口計算基準如左: 一、實施都市計畫地區:以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所定使用人數方式計算。 二、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以每人使用三十平方公尺之樓地板面積計算。

  • 第八條
    依本法第十六條規定臨時使用公、私有土地時,下水道機構應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人、占 有人或使用人,如情況急迫,得先行施工,補行通知。

  • 第十條
    稱以上、以下、以內者,俱連本數或本刑計算。 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 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以 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 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 之公共事務者。 稱公文書者,謂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文書。 稱重傷者,謂下列傷害: 一、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二、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 三、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 四、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 五、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 六、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稱性交者,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 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 合之行為。 稱電磁紀錄者,謂以電子、磁性、光學或其他相類之方式所製成,而供電 腦處理之紀錄。 稱凌虐者,謂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違反人道之方法,對他人施以凌辱虐待 行為。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