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2月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09211號令修正公布第七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九條、第六十六條條文
- 中華民國110年1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6121號令修正公布第八條條文(中華民國110年1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613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0年6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122941號令修正公布第五條、第三十七條、第五十六條;刪除第二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五十三條條文(依政黨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本法有關政黨之規定,自政黨法施行之日起不再適用)
- 中華民國98年5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134331號令修正公布第八條、第六十七條條文
- 中華民國91年12月1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239600號令修正公布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刪除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91年4月2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075600號令修正公布第三條、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82年12月3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7112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五十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81年7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3639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第二條、第四十八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八條至第六十條及第六十二條;增訂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原名稱: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
- 中華民國78年1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516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六十七條(原名稱:非常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
- 中華民國31年2月10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二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