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110.12.10 北市法一字第1103053574號函
-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就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行為人經營自助選物販賣事業違反「臺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而涉及該條例及行政罰法等規定如何適用之說明
2.
- 法務部 109.04.08 法律字第10903506200號函
- 行政罰法第8條規定,係指行為人不知法規所「禁止」或「要求應為」之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為何而言;該條但書所稱「按其情節」,則係指行為人不知法規之可責性高低而言。有關民眾違反就業服務法受裁處時,是否適用行政罰法第8條,應由貴府依具體個案予以審認及裁罰
3.
- 衛生福利部 107.07.19 衛部護字第1070119561號
- 性騷擾申訴案件,若經被申訴人提起訴願,則訴願委員會應僅就機關罰緩處分之妥適性或性騷擾事實認定予以審酌
4.
- 法務部 106.11.22 法律字第10603512750號函
- 行政罰法第8條規定參照,行為人如已知悉法規所禁止或要求應為之行為義務為何,就該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而言,行為人即已具備不法意識,應無該條但書適用餘地,又該但書所稱「按其情節」係指行為人不知法規之可責性高低而言;另該法第18條第3項規定,係針對裁處機關適用該法定有「減輕」或「同時定有免除處罰」規定而予以減輕處罰時,為避免行政機關適用上有恣意輕重之虞,所為統一減輕標準之規定
5.
- 法務部 106.08.04 法律字第10603507990號函
- 菸害防制法第12、28條規定參照,如該等規定明定未滿18歲不得吸菸,以避免自兒童或少年時即開始吸菸,以減少吸菸人口,並延後開始吸菸年齡,則自立法意旨及規範目的觀之,主管機關命令接受戒菸教育對象,亦應包含未滿14歲吸菸行為人,屬行政罰法第9條第1項特別規定,應優先適用該特別規定
6.
- (廢) 財政部 105.03.08 台財稅字第10404047980號函
- 有關遺產及贈與稅法與契稅條例因分屬不同之稅法,且基於租稅法律主義,稽徵機關就個案核認是否屬契稅條例第12條第2項之贈與行為時,應查明實情,覈實認定,不宜直接援引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及相關函釋規定
7.
- 內政部 104.06.23 內授中辦地字第1041305286號函
- 參照行政罰法第9條第2項規定,行政機關對於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應本於職權,考量行為人之主觀因素及行為當時之客觀環境情狀,綜合判斷認定應否減輕處罰鍰
8.
- 法務部 104.05.07 法律字第10403501200號函
- 行政罰法第1、2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5條規定參照,未滿14歲學生涉校園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經學校調查為加害人屬實,學校命學生接受心理輔導處置、向被害人道歉、接受八小時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等措施,對學生處置措施實係蘊含教育目的,應不具裁罰性質,故應非屬行政罰,自無性別平等教育法與行政罰法牴觸或競合疑義
9.
- 法務部 104.04.23 法律字第10403504130號函
- 行政罰法第9條規定參照,依土地法第73條第2項規定計算罰鍰行為期間,如跨越當事人14歲以上未滿18歲期間,裁罰機關「得」減輕處罰,至於是否減輕,應由裁罰機關本於職權裁量,並非必須減輕
10.
- 內政部 104.04.01 內授中辦地字第1040410324號函
- 登記申請人逾期未申請登記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登記罰鍰之裁處應以登記申請人提出申請登記當時之責任能力為認定標準,如其於違法行為期間責任能力如有變動,則應自申請登記時點往前計算
11.
- 法務部 104.03.20 法律字第10403503160號函
- 行政罰法第9條、土地法第73條規定參照,如行為人跨越當事人未滿14歲期間或14歲以上未滿18歲期間情形,未滿14歲無責任能力期間,應依法不罰,而屬14歲以上未滿18歲限制責任能力期間,裁罰機關得減輕處罰,至於是否減輕應由裁罰機關本於職權裁量
12.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3.07.04 環署空字第1030049747號函
- 關於公司之電磁閥故障或維修人員(非其公司員工)工作缺失導致電磁閥損壞,致氨氣外洩,若事件起因屬設計不當或操作、維護不良之情形,則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規定,應依同法第60條規定處以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13.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2.07.23 環署空字第1020056604號函
- 有關營建工程之個人承包商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規定,其違規主體宜認定為獨資型態之工商廠場,並以工商廠場之裁罰額度處分,但有符合行政罰法規範得減輕處罰之情形者,始得減輕處罰
14.
- 法務部 101.08.29 法律字第10100150220號書函
- 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參照,該條第1項規定係在規範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予處罰確立前提下,裁處機關於法定罰鍰額度範圍內量處時應審酌之因素,與同條第3項規定調整法定罰鍰額上下限額度,實屬有別
15.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1.07.19 環署空字第1010057367號函
- 有關工商廠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者,依同法第6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但有符合行政罰法規範得減輕處罰之情形者,始得減輕處罰
16.
- (廢)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1.04.17 環署空字第1010026288號函
- 公私場所因故未能於期限內向地方主管機關申報前半年之販賣或使用紀錄資料時,賅地方主管機關應本權責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8條規定處分並限期補正或申報,無類推適用所得稅法延長申報期限之規定
17.
- 法務部 101.02.20 法律字第10000062270號函
- 行政罰法第18條等規定參照,除其他法律另有明文排除該法第8條或其他減輕或免除處罰規定者外,不論據以處罰之法律係一定罰鍰金額、一定罰鍰倍數或罰鍰有上下限額度者,均有第18條第3項規定適用
18.
- 內政部 101.01.09 內授消字第1000826902號函
- 有關違反災害防救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警戒區內之作業漁船或未成年人,主管機關應分別向何對象處以同法第39條第1款規定所列罰鍰之疑義
19.
- 內政部 100.04.07 內授中辦地字第1000724148號令
- 核釋土地法第73條第2項規定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罰鍰,其處罰對象、裁處權時效起算時點、同一登記案件有數申請人逾期申請登記之責任歸屬、數申請人之罰鍰負擔分配比例、申請人中涉有不罰或減輕處罰者之處理方式等相關事宜
20.
- 內政部 100.03.14 內授中辦地字第1000724033號函
- 檢送內政部100.03.02召開之「登記機關執行土地法第73條第2項之登記罰鍰相關事宜」會議紀錄
21.
- 內政部 99.10.07 內授中辦地字第0990725617號函
- 有關「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予處罰或減輕處罰」、「違反行政罰法上義務之情節輕微」、「經駁回之原裁處書」如何依行政罰法第9條、第19條及第44條等相關規定執行登記罰鍰之疑義
22.
- 法務部 99.04.19 法律字第0999013262號函
- 關於少年之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於刑事部分因涉少年事件處理法而受保護管束處分之情形,因非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所列之類型,自應適用該法之規定,以不得併為裁處行政罰為原則
23.
- 內政部 99.01.26 內授中辦地字第09907236613號函
- 依據內政部99.01.26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90723661號令解釋,內政部所訂定之土地登記規則第56、100條關於罰鍰繳納之通知和所有權狀繕發規定,應有違行政罰法
24.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8.09.21 北市法一字第09836117700號
- 原菸害防治法第12條修正為菸害防治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得提供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乃配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之規定,又,違反菸害防治法第13條規定之處罰對象及裁罰額度應依行政罰法第3、9、15條之規定辦理
25.
- 內政部 98.09.08 台內防字第0980145007號
- 有關兩造已於鄉鎮市調解委員會達成和解之性騷擾事件,是否符合法定免責事由,性騷擾防治法並未規範,爰依行政罰法第9條規定判斷
26.
- 法務部 98.08.12 法律字第0970046615號函
- 關於具體個案業經受理訴願機關作成訴願決定,原處分機關就該具體個案自應依該訴願決定辦理
27.
- 法務部 98.04.29 法律決字第0980016889號函
- 關於對患有疑似妄想症之行為人,致其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不能依辨識而行為或辨識能力顯著降低,因屬事實認定,主管機關本於職權判斷之。 至是否因而為行政罰法第9條第3項不予處罰或同條第4項得減輕處罰之法律效果,亦請本於權責認定之
28.
- 法務部 98.02.23 法律字第0980004348號書函
- 行為人如具有不知法規之情事,經裁處機關按其情節,認為非難程度較低而依行政罰法之規定予以減輕時,除法律或自治條例有特別規定者外,得於「法定罰鍰最低額之三分之一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之三分之一」範圍內裁罰之,不以各該裁罰規定之法律同時另定有「免除處罰」為必要條件
29.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7.10.08 北市法一字第09732592600號函
- 已依法裁決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如已送達相對人,在未經依法予以撤銷或廢止前,仍受行政處分之拘束,則不得再裁處較低額度之罰鍰
30.
-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97.08.12 國健教字第0970700479號
- 行為人於禁菸場所外吸菸後,將點燃菸熄滅再進入禁菸場所,並將菸煙吐於禁菸場所內之行為,仍應屬吸菸行為之一部分
31.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7.01.07 北市法三字第09632958400號函
- 未依規定取得旅館業登記證即對外營業之旅館業,已有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附表2,按房屋間數處以一定金額之罰鍰規定,有關旅館業無照營業之裁罰,應依裁罰標準表裁處
32.
- 法務部 96.11.30 法律字第0960041151號函
- 關於縣(市)政府辦理補辦登記寺廟專案輔導合法化,對於違反區域計畫法及建築相關法規之寺廟,究應如何裁處,請參照說明二,本於權責依法審認
33.
- 財政部 96.07.24 台財稅字第09604536070號函
- 未滿14歲之納稅義務人未依規定申報契稅,應補徵其所漏稅額,就行政罰法規定,應不予處罰
34.
- 法務部 96.06.07 法律字第0960700427號函
- 關於契稅條例對於違反該條例第2條所定申報繳納契稅之納稅義務人並未設有責任能力之特別規定,而契稅之納稅義務人如未滿14歲,因欠缺責任能力,依行政罰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不予處罰
35.
- 法務部 95.02.23 法律字第0950006240號函
- 地方政府查獲販售私菸得否依法放寬處罰
36.
- 法務部 94.11.30 法律字第0940044078號函
- 函詢行政罰法第18條適用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