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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勞工感染登革熱,經衛生主管機關要求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期間,依「勞動基準法」第 43條及「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請普通傷 病假者,雇主不得扣發全勤奬金,自112年6月4日生效 發文機關:勞動部
    發文字號:勞動部 112.10.25. 勞動條3字第1120148544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112年10月25日
    勞工感染登革熱,經衛生主管機關要求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期間,依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三條及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規定請普通傷病假
    者,雇主不得扣發全勤奬金,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四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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