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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圖書館所有房屋供附設托兒所使用其適用免稅之條件
發文機關:財政部
發文字號:財政部 87.02.10. 臺財稅字第871928177號(廢止)
發文日期:民國87年2月10日 財團法人圖書館所有房屋,供附設之托兒所使用,可否免徵房屋稅一案,如經查明該財團法
人確屬慈善救濟事業,不以營利為目的,辦理具有成績,經慈善救濟事業主管機關證明者,
准依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免徵房屋稅。
〔依財政部 102.10.09. 臺財稅字第 10200621790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