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規範基礎

消防類 內政部84.04.21. (84)內消字第8474609號函
中央法規
  • 第三條
    消防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省(市)為省(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 府。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