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7年5月16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民宗字第1076016064號函修正第七點及第八點,自函頒日生效 中華民國101年3月30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民宗字第10130948300號函修正發布第六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100年3月15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授民宗字第100302907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原名稱:臺北市神壇輔導要點) 中華民國95年9月11日臺北市政府(95)府民三字第09532489200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79年5月31日臺北市政府(79)府民三字第79030581號函訂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