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8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10)北市地登字第1106026292號函修正第四點、第十點,自函頒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3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0)北市地籍字第100335938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六點、第七點、第十三點及格式一,並自函頒日起施行(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所屬各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庫管理要點)
- 中華民國98年3月11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98)北市地一字第09830577700號函修正格式十三,並自即日起施行
- 中華民國95年1月2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95)北市地一字第09530111300號函修正部分內容及格式一、格式十三、格式十四、格式十五並增訂格式十六
- 中華民國92年9月10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92)北市地一字第092325942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92年8月19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92)北市地一字第09232374300號函修正第六點、第七點、第十點
- 中華民國91年4月30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91)北市地一字第09131309000號函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90年5月3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90)北市地一字第9020865901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89年6月22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89)北市地一字第89215246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87年4月3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87)北市地一字第8720842000號函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82年8月26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82)北市地一字第27396號函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76年12月8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76)北市地一字第53858號函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74年3月4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74)北市地一字第8183號函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69年7月18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69)北市地一字第30124號函訂頒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17-03-2003
中華民國69年7月18日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8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10)北市地登字第1106026292號函修正第四點、第十點,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