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交通/公路
中華民國107年2月26日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4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110034695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七條條文及第四條附表,自112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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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四條
工程分局設下列科、室、場、中心、段,如附表。
- [附表]
- [修正]
-
第十七條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十二日施行。 本細則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