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農業/林業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4日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7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農水管字第1106035876號令修正發布第四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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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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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請人得依本要點申請補助之管路灌溉設施如下: (一)田間管路灌溉系統,包含穿孔管系統、噴頭系統、微噴系統及 滴灌系統。 (二)灌溉調控設施,包含: 1.動力設備,指馬達含抽水機、汽(柴)油引擎或抽取地面灌 溉水源或加壓輸水所需之柱塞式泵。 2.調蓄設施,指蓄水槽,其材料以鋁合金、不銹鋼、塑膠等為 限。 3.調節控制設施,指自動化控制、微氣象調節、液肥注入器、 過濾器或其他可供灌溉系統調控設施。 前項管路灌溉設施之施設,應由本署公告於網站之教育訓練合格並取 得證明文件者,或有水電、電機、管路灌溉相關技術士丙級證照之專 業人員辦理,並事先擬具規劃書。 申請人得洽請受理單位協助,委託具有前項資格之專業人員擬具規劃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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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每一申請人依本要點申請補助之金額,每年度不得超過新臺幣四十萬 元。 前項補助之基準如附件。
-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