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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勞工/組織
中華民國74年5月10日
中華民國109年8月11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1090203054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刪除第五條條文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三條

    直轄市勞動檢查機構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本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之檢查事項。
    二、關於勞工法令宣導及安全衛生活動推行事項。
    三、關於輔導事業單位推行自動檢查事項。
    四、關於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代行檢查機構之指導及監督事項。
    五、其他有關勞動檢查事項。

  • [刪除]
  • 第五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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