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環境保護/組織
中華民國78年5月24日
中華民國84年1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177號令修正公布第七條;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

修正內容

  • [增訂]
  • 第七條之一

     本所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政風室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修正]
  • 第七條

     本所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人事室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