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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考試/銓敘/俸給
中華民國79年4月13日
中華民國88年11月25日考試院八八考臺組貳一字第7357號令修正發布第七條條文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七條

    轉任人員轉任前服務年資,除依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規定採計取得所轉任職務官等職等之
    任用資格外,如尚有積餘年資,得依公務人員俸給法規之規定提敘俸(薪)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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